必须发生的侵害不能为具体人格所包含的合法的人格利益之行为,无法类推适用具体人格权,新的人格利益符合一般人格权所承载的价值,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或者违反善良风俗 在司法裁判中,在遇到就具体人格权的法律规定应如何适用产生分歧或疑惑时,应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原理进行解释,并要求其至少不得违背一般人格权所规定的内涵和价值要求。 A 对B 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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